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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阿特维克失踪案

  打开房门,格林脸上挂着微笑。

  “格林!你不要和我耍把戏,还是同样的话,你要是——”

  “唰”的一声。

  油墨香气,烫金的五十英镑纸币夹在格林指尖,轻轻摇摆。

  “卢卡斯先生,我想我们可以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了。”

  老头瞪大双眼,张了张嘴:“你……”

  维多利亚时代,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纸币,最大也就10英镑,5英镑左右,而50,100这种高额纸币主要用于银行间结算,不是贵族或富商,普通人甚至很难拿到这种面值的纸币。

  “好,好的,格林侦探,我就知道你是能破大案子的侦探。”卢卡斯眼中亮起光彩。

  感受着截然不同的待遇,格林轻抽嘴角,没有选择和对方套近乎,直接商议起租房事宜。

  十分钟后。

  不出意外,即使整年出租,卢卡斯也不愿意做出任何让步。

  捏着几张拼凑起来,价值二十五英镑的纸币,格林目送着势利的卢卡斯走出白橡木私家侦探所。

  屋外。

  在大不列颠,阴雨天是常态,今天同样不例外,天色昏暗。

  而就在卢卡斯出门的瞬间,整个天更加阴沉。

  呜呜!

  街道旁,树枝摇曳,无数叶片簌簌落下。

  顿时,街道上此起彼伏地响起惊呼声。

  突如其来的大风格外凶猛,路上的工人们倒没什么,只是那几位绅士打扮的家伙,他们头顶的圆顶礼帽被吹了起来,露出他们稀疏的脑袋。

  “哦哦!”魔鬼怪叫道:“一个,两个,哈哈哈,都是秃子。”

  格林的目光则始终停留在卢卡斯身上,他时不时抽出50英镑的纸钞端详。

  狂风呼啸,同样掀起他脑袋上那顶硬壳圆礼帽,以及他那“茂盛”的假发。

  “该死!”

  房门半开,能够清楚地听见卢卡斯的咒骂声,他下意识想去抓住头上那即将被吹跑的假发。

  可能是没有注意,也可能是老头力气太小,他手上那张崭新的面值50英镑的纸钞从他指缝间滑开,趁着风飘飘扬扬地飞向空中。

  “喂,该死,你给我下来!”

  然而在空中几个翻滚,纸币便失去踪影。

  “喂!”

  看向卢卡斯丢下手杖狂奔的背影,格林勾起嘴角:“原来还能这样,不过看起来挺好用的。”

  ……

  狂风似乎只是个突然,很快,加农街道又恢复了正常。

  ……

  接下来的三天。

  短时间内,格林不再需要兼职“敲窗人”来维持生计。

  私家侦探所的生意依旧稀稀拉拉,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,最近,格林沉浸在深入了解“诅咒”魔法中。

  依照对付卢卡斯的标准,格林判断自己的【低阶】“诅咒”能够起到恶语成真的效果。

  比如:诅咒对方接下来一天会比较倒霉……

  作为功能诡异的术法,他发现“诅咒”也会给自己带来负面作用,这都要源于那句——“我以我的名义”。

  不过好在,经过几次实践,那些负面效果格林基本都能接受,几天前对付卢卡斯的诅咒只是让他嗓子不舒服了半天。

  斜倚在沙发上,格林喝着加了糖的咖啡。

  二十五英镑花在房租,靠着剩下的钱也吃不了一辈子,自己的未来还得继续规划。

  邦,邦,邦。

  思绪打断,格林连忙放下杯子,他还没有到连委托也不接的地步。

  “你好,欢迎来到白橡木——”

  拉开房门,格林却只看到了空旷的街道。

  谁敲的门?

  “伙计,低头看看。”身后的梅菲斯特喊道。

  低头朝下看去,一位身高只到格林腰间的男孩站在那里。

  ……

  “你的意思是,让我带你回家?”

  格林看向沙发上的男孩。

  年龄在七八岁左右,穿着崭新的小西装,打着小领带。而且应该从小就被保护地极好,粉白粉白的脸蛋让人有揉一把的冲动。字句吐露清晰,五官端正,一看就是上流阶层的孩子。

  “是的,格林哥哥。”男孩点点头。

  “你叫什么名字?在哪里和家人走散的?家又在哪儿?”格林笑眯眯问道。

  在他眼中,这可是送到嘴边的生意啊。

  送这个男孩回家,不仅活轻松,而且很可能会得到一大笔来自对方家庭的报酬。

  “我叫阿特维克。”

  听到男孩名字,格林觉得有些耳熟。

  “家在伯恩维尔区,上午妈妈带我去贝斯烘焙店卖面包,我们在那里走散了。”

  伯恩维尔区,属于高级工人的住宅区,离迪格贝斯确实不远,不过小男孩不是上流阶层的孩子?

  疑惑没有持续太久,毕竟高级工人爱惜自己的儿子,打扮成这样也能理解。

  “你认得回家的路吗?”格林问道。

  “知道知道,哥哥能带我回家吗,妈妈肯定等得很着急了。”男孩撅着嘴,眉头轻皱。

  “当然,我可是大不列颠的好公民。”

  “啧啧,你是准备把人家当肥羊宰吧。”

  “梅菲斯特,你闭嘴!”

  ……

  和夜晚相比,白天贫民窟的街巷要安静许多。

  虽然两块区域紧邻,但介于迪格贝斯区域的错综复杂性,几人还要穿过不少街巷。

  外来人,特别是小孩在这里确实容易迷路。

  走在路上,格林牵着阿特维克的小手,魔鬼则是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。

  十来分钟。

  走进一处偏僻小巷,格林打算再次向小男孩确认下他家的住址。

  侧过头,他却先瞥到了一样东西。

  男孩脚旁,迪格贝斯区特有的泥泞土路上,静静躺着一张踩满无数脚印的《泰晤士报》。

  报纸对于这个区域的人来说,价格稍贵,自从玫瑰庄园回来,格林也是好几天没见到过这东西。

  可就是一张普通的报纸,却让他的脑袋“嗡”了一声。

  他想起来了!

  阿特维克!

  格林知道为什么在白橡木,自己对这个名字有些熟悉,因为他在报纸上看到过。

  那是第一次见到何塞的那个上午,那天的《泰晤士报》有一条寻人报道——富商之子阿特维克失踪。

  报纸上还有照片,不过格林当时没有太在意,印象不深。

  伴随“嗡”的一声,无数问题跳进脑袋。

  失踪快七天的男孩在自己面前,毫发无伤,衣服整洁,也没喊饿?

  富商在报纸上刊登失踪地址是码头区,在伯明翰的西边,而迪格贝斯在伯明翰最东边,这孩子是怎么过来的?

  还有……

  梅菲斯特这幅模样,说明——说明他没有察觉到特殊的超凡气息。

  “格林哥哥,怎么了?”感受到目光,男孩抬起头。

  四目相对,格林再次确认,他就是报纸上那名富商的儿子。

  “没事。”

  格林挤出一个笑容。

  后背冷汗直流,浸透衬衣。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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